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让学校彰显时代魅力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小学语言文字示范校特色创建报告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小学位于泸西县西南部午街铺镇河外村,暨镇政府所在地,以北距泸西县城 18 公里,以南距离弥勒市城区 20 公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学校创办于 1922 年,前称河外小学,是午街铺镇所辖的一所农村完全小学,现在已更名为午街铺镇中心小学。学生人数和教职工人数均为全镇最多,教学质量、教学活动等方面一直名列前茅。学校主要承担着午街铺镇河外村委会、集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任务,服务范围大。学校占地面积 116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6523 平方米。现有 18 个教学班,在校学生 847 人(截止 2025-2025 学年),专任老师 46 人,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清洁,办学效益显著。泸西县午街铺铺镇中心小学近年来,我校非常重视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把做好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动素养教育的其中一项主要工作长抓不懈。现在,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已纳入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评估指标均已较好地落实,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完善,语言文字工作走上了制度化道路。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近年来的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告。一、组织管理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校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整个素养教育工作之中,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育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模式。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就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会议,讨论、部署和指导工作,使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不断健全、日渐完善,现已覆盖全校,各项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岗位都能积极配合专管员开展有效工作.2、语言文字工作法律规范化纳入学校管理常规。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文明学校的创建中均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明确规定与推动措施。教导处对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使用普通话、书写法律规范字进行明确要求,并有通过每学期一次的教研组内公开课以及组织教研组长进行教学常规检查进行督促落实,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发布,成为学校考评老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优评先的依据。学校把普通话和法律规范字使用能力纳入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