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非制氮操作人员和检查维护人员不得进入制氮机房,制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通风区管理干部带领方可进入制氮机房,但不得阻碍制氮司机操作和设备安全运行. 3、外单位进入制氮机房工作时,必须征得通风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方能进入,并且说明工作情况影响范围,待制氮机房值班人员允许后方可作业。 4、制氮机房发生事故时,机房值班人员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通风区值班室及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 5、制氮机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 6、制氮、注氮操作人员对消防器材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挪用和丢失。巡回检查制度1、制氮机司机须做好班中巡查工作.2、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各种指示、标志和仪表指示情况是否正常. 3、检查设备运行声音是否正常,各部位温度是否正常。 4、检查电缆连接是否有发热,电缆悬挂是否有脱落。5、检查注氮管路,及时排除管路中的积水,发现有漏气及时处理。6、检查各防火装置和防火用品是否齐全,绝缘用具是否齐全. 7、检查各种图板、标志牌、警示牌是否齐全,完整正确。8、检查作业区域卫生是否清洁。9、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区值班人员。10、检查及排除故障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带电作业、违章作业。制氮机司机交接班制度一、制氮机司机应在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做好接班前的检查,查阅有关记录薄,工作日记、各种警示牌、设备运行情况及其它等问题。交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二、在交接班前接班人员未能按时交接,交班岗位人员应将此事汇报有关领导听候处理,并坚守岗位,制氮机司机未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三、交接班只允许在无重大操作和无事故情况下进行,交接班负责人可以要求接班人员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特别情况下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四、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在交接班令发出前,由交接班者处理,在接班令发出后由接班者负责处理,非负责处理事故者可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维修工进行处理,当班制氮机司机负责协助处理。五、交接人员在交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七交"和“七不接"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及其处理情况,交不清不接。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不清不接。4、交清工具、材料和配件的使用情况,数量不符不接。5、交设备清洁卫生,不清洁不接。6、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不接。7、交班不交给无操作资格人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