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领取、转移和报废,确保办公所需,提倡勤俭节约,贯彻物尽其用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管理部门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其它部门协同作业
4.办法内容4
1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定义4
1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品,指消耗性的办公文具、办公耗材、劳保用品、总务用品用具,及非消耗性的单位价值小于或等于 200 元的办公文具(如:订书机、U 盘等)、劳保用品、总务用品用具
2 本办法所称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大于 200 元的非消耗性文具(如:函数计算器等)、劳保用品、总务用品用具,及单位价值小于 2000 元的办公设备及工程等各专业用的器具和工具,办公桌椅、办公柜及家具等单件小于 3000 元,成套小于 5000 元的都归入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分类有重复的地方,参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库存管理4
1 办公用品实行月度预算经费管控制度,每月月中各部门根据来月实际工作需求提报每月办公用品的使用明细量,行政人力资源部对数量审核后进行市场询价,得出各部门每月的办公用品费提报公司进行预算的审批
审批通过后,行政人力资源部每月根据预算明细作出《办公用品预算对比表》,审核异常领用情况,对办公用品的领用进行有序、可控管理
2 办公用品每月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实行预先集中计划采购制度,由行政文员于每月 3 日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提报公司当月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进行集中统筹采购
3 办公用品原则上于每月 5 日前购回,办公用品设置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验收保管人员应与采购人员分离)
办公用品保管员根据《办公用品申购单》上填写的物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验收入库,并设台帐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