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小结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收案日期2025.6。19委托人海南铭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结案日期 2025。12。15案情概述和工作情况 合肥江淮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合肥东海房地产进展有限公司、海南铭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约定由合肥江淮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合肥东海房地产进展有限公司付款,海南铭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及方量的结算。现合肥江淮起诉合肥东海和海南铭豪要求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1779386。33 元及损失 104197 元等。律师接受委托后到庭参加诉讼,发表庭审质证、代理意见等。案件处理结果驳回原告对委托人海南铭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处理结果评述律师有效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十分满意。 承办律师: 二 O 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卷内备考表情 况 说 明:一、本卷文件 份;二、本卷文件 页;三、本卷系纸质材料,无其他载体;四、本卷正卷 卷,无副卷。立 卷 人 : 检 查 人 : 立卷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