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办税服务厅工作法律规范及纳税服务第一节 办税服务厅工作法律规范一、办税服务厅的概念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或场所
二、办税服务厅的主要工作事项办税服务厅主要受理和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发售、缴销、代开,涉税文书审核(批),税收政策咨询,办理纳税辅导,发放税收资料等业务
三、办税服务厅的设置原则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和便利纳税人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并加强办税服务厅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业务衔接
办税服务厅一般设置在基层税务机关
办税服务厅在设置上要符合相关要求
总体要求是根据“相对集中、方便纳税”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
一般是把办税服务厅设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作为县、旗、县级市、地级市的城区国家税务局的内设独立机构
也可与计划统计股(计划征收股)合并设置(对外称“办税服务厅”)
较大的税务分局、偏远的税务分局(所)也可以设置办税服务厅或窗口,由所属税务分局(所)管理
四、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及各窗口主要工作事项 办税服务厅设置综合服务、申报纳税、发票管理三类窗口
税源和纳税人较少的办税服务厅,可以结合实际设置申报纳税、综合服务两类窗口或一类综合窗口
(一)综合服务窗口的主要工作事项包括:1.受理和办理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税务登记证的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事项;2.受理开立或变更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账号的报告;3.受理和办理有关税收证明的咨询、申请、审核、开具、核销等有关事项;4.受理行政许可事项;5.受理和审核涉税文书和有关证件;6.受理和办理延期申报及延期缴纳税款;7.纳税咨询、办税辅导及税法宣传;8.其他业务
(二)申报纳税窗口的主要工作事项包括:1.受理各税种申报和审核;2.征收税款、滞纳金及罚款;3.受理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