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建设运营流程序号部门程序要求1规划局用地科建站选址遵循原则: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法律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
(选址后向市政府提交报告,经过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2环 保 局(地级)环境评估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预约单进行现场指导 5、提交环境报告一份(请有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做报告)3消防消防审核1
消防审核申请报告 2
项目公司简介 3
项目总平面图 4
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立项批文或会议纪要 5
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
4国土局收储中心土地收储 、 招 拍挂1、提交规划选址意见书 2、漳州市政府同意建站文件5市发改委窗口立项1、业主单位申请项目核准的请示文件 2、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3、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规划意见报告书)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用地合同)5、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环境评估)6、委托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保证书(业主单位对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6规划局选 址 意 见书1
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各一份 2
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3
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图两份 4
项目对环境、消防、安全等有影响的,附有关部门意见 5
附送原有土地及房屋权属证 6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用 地 规 划许可证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 份 2
有关批准文件、单体方案审批意见及经批准的用地规划图或总平面图 3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机件 4
地形图 1 份 5
施工图两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施工图审查办公室施工图纸专用章 6
建筑所在位置的岩土勘察报告 7
日照分析文件一份 8
消防、环保、水利、园林、文物等部门审核意见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