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2页关于印发贵州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安监管四[2011]255号各市(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的《贵州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实施办法自2012年1月1日执行,有效期限为五年
原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6月28日发布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黔安监管四〔2010〕1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贵州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2、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3、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附件1:第2页共32页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2页贵州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辖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冶金等工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中涉及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