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程序1
目的法律规范公司用工管理行为、考察、选择、录用合格的劳务分包方(外部施工队伍),对劳务分包方在服务过程中进行有效控制,不断提高外部施工队伍的整体素养,保障施工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使用外部施工队伍的用工单位
术语合格劳务分包方:指根据本程序考察、选择、录用和评价合格的外部施工队伍
用工单位:指公司内部使用外部施工队伍的项目经理部
1 事业本部项目管理部4
1 负责制定本程序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外部施工队伍的考察、选择、录用、劳动力调配、劳务基地开发
3 负责劳务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协调工作
4 负责外部施工队伍录用后的注册、办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5 负责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劳务分包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与评价工作
6 负责对外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核发《安全施工许可证》督促检查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违章操作行为,组织调查处理因工伤、亡事故,参加对外施队伍的评标、评价工作
2 事业本部技术质量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外部施工队伍的工程质量,根据施工质量优、劣情况进行奖罚,参加对外部施工队伍的评标、评价工作
3 事业本部市场经营部负责组织编制劳务分包招投标文件,参加劳务分包招标评标
审核、会签劳务分包经济合同和劳务费用的预(结)算工作
4 事业本部综合管理部 4
1 负责对外部施工队伍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指导用工单位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组织调查处理治安、消防、交通事故、参加对外部施工队伍的评价工作
2 负责监督外部施工队伍办公及生活区生活区建设与管理,督促外部施工 队伍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健康证》,并参加对外部施工队伍的评价工作
3 负责外部施工队伍特别工种培训、办证,并指导用工单位对外部施工队伍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