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作协议书甲方:东莞市美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鸿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桥头分公司为了满足甲方生产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甲方生产进展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公平、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工(含小时工)事宜,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时间人数:2025 年 02 月 07 日至 2025 年 0 2 月 0 6 日止,人数为名,年龄 16 岁至 42 岁,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继签协议
二:薪资方面:1、甲方给乙方的薪资为 15 元小时【不含税】,包括正常加班和节假日加班
2、甲方给乙方的保底工时为 260 小时月,不足 260 小时的按 260 小时计算,超出部分按实际工时计算,但如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现象的则没有此保底,乙方劳务工上班不满四天离职的甲方有权不结算工资,但上班满四天,含四天的甲方方必须结算工资给乙方
3、甲方保证每月的 25 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下发放给员工,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员工的工资发放,由此导致的任何薪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公司结账账户为:公司账户户名 : 东莞市鸿生实业有限公司桥头分公司,账号:4400177840805301064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江镇支行,账户户名:夏秋豪(公司法人代表)
乙方非以上公、私账户外任何人不能代表乙方公司办理财务手续
5、乙方派一名驻厂管理员,以保证员工的稳定性,管理员的薪资为 3000 元每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厂招聘的真实资料,包括企业简介、招工简章等所需的有效的宣传资料
2、甲方只在本厂门口接收乙方送来的员工
3、 甲方有权对乙方送来的员工按本公司要求进行严格的面试、审核、,对于面试不合格的员工甲方有权不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