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甲方(企业方) 乙方(职工方)法定代表人: 工会主席: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表人数: 代表人数: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群众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和法律规范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劳动安全卫生 第一条:甲方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严格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和作业环境,并按规定足额提取劳动保护专项经费、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不断改善劳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四条:甲方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仔细落实“三级"(公司[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制度,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别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别工种作业。 第五条:甲方根据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必须按时为职工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根据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夏季要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到位,按规定发放高温岗位津贴。高温柔严寒天气时要为一线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柔保温取暖设施和用品.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