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精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带分公司 工具管理制度 WI/GJ-09-001 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劳动工具管理,明确过程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高精带分公司生产车间一线员工、职能下属班组员工等领用并用于生产过程的各种劳动工具管理
三、发放标准见《劳动工具发放标准》
四、管理职责1、劳动工具使用人负责劳动工具的日常保管与维护,各部门公用工具由责任部门主管负责工具保管与维护
2、分公司设备管理科负责劳动工具审核领用及登记台帐工作
3、分公司设备管理科负责劳动工具的购置,同时做好旧工具利用与处理工作
4、分公司综合仓库负责劳动工具的发放
5、分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员工劳动工具过程使用监管
6、分公司财务科负责不定期对劳动工具进行抽盘
五、管理要求(一)领用登记:1、新员工领用:新进员工根据岗位的标准、需要填写《领料单》,经车间统计员登记、主管审核到设备管理科登记,综合仓库发料
2、到期领用:周期性工具到期领用的,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经车间统计员登记、主管审核到设备管理科登记发放;但必须将旧工具提交到综合仓库方可进行以旧换新,未提交旧工具的不予发放
3、未到期领用:员工因自身原因导致工具遗失无法正常工作的,需要申领工具的,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车间统计员登记、主管审核,设备管理科标注购买字样由综合仓库发料,具体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从个人当月薪资中扣除
(二)计划申报、购置与发放1、设备管理科对劳动工具要及时购置,保证有效的库存
2、综合仓库根据审批到位的《领料单》进行发料,并做好出、入库帐工作
3、综合仓库每月 5 日前汇总上月旧工具以清单形式提交设备管理科,设备管理科结合旧工具实际情况组织旧工具利用与处理,经设备管理科主管复核设备管理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使用与保管1、每位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根据岗位作业要求使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