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精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精带分公司 工具管理制度 WI/GJ-09-001 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劳动工具管理,明确过程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高精带分公司生产车间一线员工、职能下属班组员工等领用并用于生产过程的各种劳动工具管理。三、发放标准见《劳动工具发放标准》。四、管理职责1、劳动工具使用人负责劳动工具的日常保管与维护,各部门公用工具由责任部门主管负责工具保管与维护。2、分公司设备管理科负责劳动工具审核领用及登记台帐工作。3、分公司设备管理科负责劳动工具的购置,同时做好旧工具利用与处理工作.4、分公司综合仓库负责劳动工具的发放.5、分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员工劳动工具过程使用监管。6、分公司财务科负责不定期对劳动工具进行抽盘。五、管理要求(一)领用登记:1、新员工领用:新进员工根据岗位的标准、需要填写《领料单》,经车间统计员登记、主管审核到设备管理科登记,综合仓库发料。2、到期领用:周期性工具到期领用的,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经车间统计员登记、主管审核到设备管理科登记发放;但必须将旧工具提交到综合仓库方可进行以旧换新,未提交旧工具的不予发放.3、未到期领用:员工因自身原因导致工具遗失无法正常工作的,需要申领工具的,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车间统计员登记、主管审核,设备管理科标注购买字样由综合仓库发料,具体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从个人当月薪资中扣除。 (二)计划申报、购置与发放1、设备管理科对劳动工具要及时购置,保证有效的库存。2、综合仓库根据审批到位的《领料单》进行发料,并做好出、入库帐工作.3、综合仓库每月 5 日前汇总上月旧工具以清单形式提交设备管理科,设备管理科结合旧工具实际情况组织旧工具利用与处理,经设备管理科主管复核设备管理经理审批后执行。(三)使用与保管1、每位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根据岗位作业要求使用规定的劳动工具,同时做好劳动工具的保管与维护。2、公用工具由部门主管承担过程使用、保管责任,同时对工具的损坏、遗失等负责,对无法保证工具正常使用的由部门主管负责及时补领,费用由部门主管负责。3、任何人未经他人许可,严禁擅自动用他人劳动工具,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工具带出厂外;任何人不得将自己工具转赠他人使用.4、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身劳动工具,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工具遗失且工具使用尚未到使用周期的,需及时申请补领工具,具体费用由员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