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一、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具体包括:1
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并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特殊需要专门购买的
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按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出租标的物的行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由此产生两个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一是买卖,二是出租,买卖是为出租服务的
在传统的租赁中,租赁物是不动产和动产
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主要是指动产
在传统的租赁中,租期受到法律的限制
租赁期间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合同法》第214条第1款)
融资租赁合同未作限制性的规定
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融资租赁中,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在传统的租赁中,租期届满,出租人收回租赁物,而对于融资租赁,则依照约定有三种情况:一是返还;二是续租;三是归承租人
二、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的区别1
租赁物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对租赁物的选择来购买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租赁物的大部分或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租赁物一般是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对租赁物的选择来购买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承租人应履行占有承租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的,承租人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的,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回
三、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1
租赁物由承租人选择,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来订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