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频发的原因及对策自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以来,潍坊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0483件,审结10210件
为此,潍坊法院特地组织人员对此类案件的发生缘由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发生的主要缘由(一)因发包方违约引发纠纷
在农业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要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要敬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这些都是发包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分析起来,发包方的违约行为主要有:1、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些村干部看到原来订立的农业承包合同收取的承包费较低,假如按现在的市场行情重新发包将会猎取更大的利益,于是在利益的驱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发包方即单方收回承包土地,搞招标承包,引发纠纷
第2页共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2、非法调整承包地
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因为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前任村委订立的合同不满足,就否认原合同的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因为前几年订立的合同一般期限较长,承包费基数较低,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有的发包人以合同承包费不合理为由,单方打算提高承包费,或者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发包,导致纠纷发生
(二)因承包方违约引发纠纷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要根据合同商定交纳承包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要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localHost在实践中,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主要有二种:1、承包人拖欠承包费
承包人拖欠承包费有的是因为对发包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方面有意见,有的是因为经营不善,交纳承包费有困难,有的是有意不交纳承包费
有的承包费经发包方同意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