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树立行业内的品牌意识,进一步提高我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品质,促进我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 2009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一)申报“广厦奖”的项目,请将申报材料于 2009 年 6月 25 日前报送至省“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涉及的表格等可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网()下载“广厦奖”申报表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必须是 2008 年 3 月 31 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项目;(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广厦奖管理办法》(2009 年 3 月修订稿)等相关要求
三、组织领导省“广厦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专家组和评选活动办公室
专家组负责各地推荐项目的初审工作
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具体联络工作,联系人:汪远(省房协);晏绘华(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四、其他有关“广厦奖”文件资料,均可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网()、中国住宅产业网()上同步登载,申报单位可上网查看和下载
联系单位:省“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 2009 年度“广厦奖”(住宅类)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填表日期: 市评选机构: (盖章) 省评选机构: (盖章) 中 国 房 地 产 业 协 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填 表 说 明1
本申报表一式四份,分别由申报企业、省级、市级“广厦奖”评选机构填写,评选结束后,由“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退回省级“广厦奖”评选机构、市级“广厦奖”评选机构和申报企业各一份(没有市级“广厦奖”评选机构的为一式三份)
封面:(1)申报项目名称必须用正楷书写,防止发生名称错误
(2)右上角编码一栏由“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填写
表二“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住户满意度,住宅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住户满意度由业主委员会对住户进行调查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