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两种付款方式的比较作者:李素蕾,程文韬,张英内容提示:被誉为“建筑业血脉”的工程款支付是整个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是许多问题解决的根源所在,同时也是引发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必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延伸阅读:房屋建筑合同激励界面付款目标管理1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商业合同一样,合同条款中也包含一系列需要合同双方强制执行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在合同法中常被誉为“合同的灵魂”。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最重要的权利、义务就是支付。承包商能够盈利或破产的首要原因往往来自工程款的支付情况。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风险都来自支付方面,必须在每个施工合同中找到合同双方承担工程款支付风险的平衡点,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从目前的工程实践来看,关于支付的纠纷越来越普遍,甚至对公平竞争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选择适合工程项目自身特点的支付方式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2工程价款支付的方式及重要性众所周知,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由于其一次性、单件性、结构复杂、体积大、实施时间长、合同标的额大等特点,导致工程款的支付与一般商品的支付存在很大的差别:工程款一般采取分阶段支付的方式,这样能使承包商保持相对稳定的现金流,从而确保收支平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总承包商处于工程款支付结构的顶点,担负着将业主支付的部分工程款再传给分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义务。如果业主支付给总承包商的工程款不及时、不稳定,将直接导致总承包商给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付款也相应迟延从而容易形成一系列恶性的连锁反应。工程款支付链条很有可能由于任何一方的疏忽而导致位于链条下方的承包商濒临破产。所以确保工程款支付的规范性、及时性对保护参与项目各方的利益意义重大。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进度款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计量支付: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2)界面付款: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3)竣工后一次结算: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一般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而在房屋建筑合同中用的较多的是按月计量支付和界面付款这两种方式。3按月计量支付按月计量支付是指承包商可以在旬末或月中向业主提交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交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的月报表,业主对这部分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向承包商及时支付当月工程款。按月计量支付遵循的是公平原则,只要质量验收合格,承包商干多少,业主就支付多少。所以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支付时间清晰;支付费用易计算;应用起来比较简单、方便,适用于绝大多数工程项目。但这种方式也存在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点:第一,在这种支付条件下,业主以“快奖慢罚”“、优奖劣罚”的方式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控制。从表面上来看,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激励效应,实则不然。比如当承包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竣工,就能拿到提前竣工奖金。一旦延期完成,就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对质量也是一样的道理。但实质上由于工程本身的特点,比如工期长、不可预见的因素多等,使得合理解决质量、工期和成本之间的关系比较困难,所以这种激励效应无法引起承包商的足够重视。在这种支付条件下,多数承包商机械地、按部就班地进行施工,只要完成预定的工作内容就能拿到当月工程款,因此这种激励的效用不大。第二,由于实际工程中影响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因素纷繁复杂,所以很多时候较难区分究竟是业主还是承包商的责任使工程进度、质量或成本不符合合同约定。许多承包商是因低价而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