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函DM定向直邮广告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委托发布商函DM定向直邮广告事宜,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如下:一、广告发布具体事项:品牌媒介名称发布时间发布范围发布数量单价合计总价折扣合同执行总价合同执行总价大写人民以上合同执行总价包含邮资(邮资按邮局收费标准收取,超重及外埠邮资同样按邮局规定加收)
邮发服务明细邮寄地区信封打印打印类型:明细打印格式:[实名制]邮编/地址/先生,小姐/姓名/印刷品备注二、付款方式:1
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执行总价的%,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广告发布完毕,待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完成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乙方指定下列银行账户作为本协议下款项的收款帐户:户名:开户行:账号:4
甲方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发布商函DM定向广告,甲方须于广告发布日前5个工作日预定发布计划并提供发布广告所需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广告的,预定时间另定)
甲方自行制作函件的,应于广告发布日前2个工作日将制作完成的函件成品,送达乙方指定的邮发中心,因甲方延误造成本合同无法按约定时间发布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因故在广告发布日前2天,要求调整或取消合同的,须赔偿乙方合同总价10%的调版、撤版费及已经产生的所有制作费用;在广告发布日当天未邮发前,要求调整或取消合同的,须承担乙方合同总价的20%作为调版、撤版费及所有制作费等的赔偿
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广告内容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将在广告发布完毕3个工作日内提供广告发布完成报告(附上海邮政出具的整付零寄邮件计费单复印件)
乙方对甲方广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