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项目选址选线工作手册变电站电网规划的要求一、变电站配置原则广州城中心区变电站一般采用户内配置方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采用半户内(变压器户外布置)GIS配置;市郊区、工业区和番禺区变电站一般采用半户内配置方案,有条件也可采用户外GIS配置;花都区新华镇、增城市荔城镇、从化市街口镇变电站一般采用半户内配置方案,有条件也可采用户外GIS配置;此外其他地区变电站一般采用户外配置方案
二、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选取原则110千伏单台主变容量选择标准须按《广东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确定的原则执行
在该标准基础上,广州老城区、番禺、南沙等经济发达区域宜选用63MVA主变,从化北部、增城北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宜选择40MVA主变,在经济较发达区域宜选用50MVA主变
三、110千伏变电站选址应靠近负荷中心变电站选址必须适应电力系统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尽量接近主要用户,靠近负荷中心,减少输电线路投资和电能损耗
负荷密度很低的地区,以10千伏供电半径作为约束条件来选择变电站站址,导则上规定是小于15公里,我局规划技术原则的规定是小于10公里
此类地区主变容量可适当选小,目前我局此类地区较少
负荷密度每平方公里1~2万千瓦时,110千伏变电站之间的距离以3~4公里为宜;负荷密度每平方公里2~3万千瓦时,110千伏变电站之间的距离以2~3公里为宜;负荷密度每平方公里3~5万千瓦时,110千伏变电站之间的距离以1
5~2公里为宜;负荷密度每平方公里超过5万千瓦时,110千伏变电站之间的距离宜在1
四、新开发小区(园区)变电站的规划和建设报装用电负荷2万以上的工业区和商住小区,必须在其征地红线范围内配置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及提供相应的线路走廊,其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由市供电局出具意见,土地转让价格应按其土地开发的成本价格
城市规划的要求一、变电站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