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网络招聘渠道服务合同甲方:XX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电子邮箱:地址:乙方:XXX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1、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络招聘渠道”手机应用软件及PC端页面的下列虚拟道具等增值服务(下称“服务”),具体服务名称、单价、介绍等详见附件《报价方案》
双方确认,报价有效期仅为双方确认采购方案的期限,甲方不得以此主张本合同生效或无效
无论是否在报价有效期内予以确认,甲方在附件盖章或通过电子邮箱确认即视为同意按该等采购方案签署本合同
如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超期承诺的,应在收到甲方的确认通知或合同盖章件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2、甲方购买服务的全部费用为8000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含税)
甲方应通过授权邮箱(即指定超级管理员邮箱,下同)向乙方发送开通服务的通知,乙方将于甲方指定期限内为其开通服务及超级管理员权限
甲方至迟应于【202X】年【4】月【12】日前开通服务,否则自该日起服务视为已开通,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服务有效期自开通之日起计算,共【365】天
如甲方未在有效期内使用或使用完毕,均视为甲方放弃该权利
3、甲方对前述服务的使用应遵守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及《网络招聘渠道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网络招聘渠道职位信息发布规1/6则》等网络招聘渠道在产品内向用户公布的规则(以下统称“平台规则”)
甲方承诺并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对前述条件限制等内容完全了解并接受其约束
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网络招聘渠道产品政策、规则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根据相关产品政策乙方无法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增值服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退还甲方未使用完毕的服务相应的款项
4、甲方应在自身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