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合同01第一部分协议书小屯乡人民政府拟修建小屯乡雷打坟土地开发工程,同意了邀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在小屯乡政府办公室签署了本协议书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项目审批文号:资金来源:2、本协议书中的词语主涵义与下述第二部分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3、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合同条款(5)施工招标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聚拢并代替了本协议签署前双方为本合同签署的所有协议、会议纪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承包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建设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分不盖本单位公章,在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由承包单位负担
6、本合同一式十二份
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垫壹份;副本捌份,建第二部份合同条款第1条名词讲明(1)建设单位:(2)承包单位:(3)设计单位:(4)监理单位:(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
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
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公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畴内,全面负责托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