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川区委组织部中共崇川区委统战部崇委组发[2009]53号关于开展党外科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党工委,开发区、风景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党组织,区各群团组织,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为进一步完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业务能力强、自愿留在党外、能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的同志推荐选拔到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中来,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数量充足,与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荐选拔党外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名额及选拔方式本次选拔党外科级后备干部30名左右。各机关部门可推荐1名,其中民政局(东华塔陵园管理处)、司法局(调处中心)、建环局(拆迁办)、商贸局(市场管理处)及其他有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部门可推荐1-2名,其1他区直属事业单位可推荐1名,教育系统(含学校)可推荐4-5名,区法院、检察院、各街道、开发区、风景区可推荐2名。选拔采用民主推荐、组织申报的方式,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具体实施。二、选拔对象和条件全区范围内党政群机关、街道、开发区、风景区、区属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本次选拔。选拔对象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非中共党员。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工作踏实肯干,积极开拓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3、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最大不超过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一般应任副股级以上或相当职务,或任区直属事业单位中层副职以上职务。5、特别优秀的民主党派干部以及区级以上选调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工作年限、职级限制。三、工作程序2按照宣传发动、报名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组织推荐、研究决定、公示等程序进行。(一)宣传发动(10月31日前)。广泛深入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踊跃报名。(二)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3日前)。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单位具体负责。报名人员应填写统一印制的《崇川区选拔党外科级后备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单位党组织对照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三)民主推荐(11月6日前)。各单位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根据推荐条件,在报名人选中按规定名额1:2的比例、依据得票情况推荐产生进入考察人选。参加民主推荐会议的人员范围:区级机关部门、开发区、风景区为机关全体人员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街道为机关全体人员,村(社区)书记、主任;单独组织推荐的区直属事业单位为机关全体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单位可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加推荐。(四)组织考察(11月10日前)。各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3(五)组织推荐(11月13日前)。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或领导班子召开会议,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结合年度考核、现实表现,根据规定名额进行票决推荐,依据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组织推荐人选。得票不超过半数的不得作为组织推荐人选。组织推荐结束后,各单位将组织推荐人选的报名表、考察材料及相关汇总表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电子文档发送至cczzbgbk@126.com)。(六)研究决定(11月18日前)。区委组织部、统战部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结合专业、年龄、性别结构要求,研究确定30名左右党外后备干部人选,并在相关单位、崇川党建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作为后备干部最终人选。四、培养与使用1、党外科级后备干部原则上应在党外培养使用。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后备干部,应积极做好劝留工作。对确需吸收入党的后备干部,应由本单位党组织审议并征得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同意。2、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将有计划地安排党外科级后备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