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上海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上海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范上海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是本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招标人自行招标资格进行确认,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评标专家资格进行初审
第五条: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备案制度
第六条: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主管行政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章招标第十条:根据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进行招标:(一)施工发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