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的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法维护中心合法权益,实现中心效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管理的原则;2.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原则;3.统一规范、方便操作的原则;4.责、权、利明确、统一的原则;5.注重效益和效率的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签定的各类工程合同及协议,包括工业品买卖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工程合同、修理修缮合同、工程勘探设计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等各类合同。性较强的经济事项必须签定合同。第五条合同管理业务受当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法律事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中心企管部负责中心合同管理。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各类合同进行审查、监督、起草、签章。管理职责包括:第四条签约合同的范围:不能及时清结或数额较大、技术1。负责中心合同管理办法的起草、修定2。依据中心及上级部门和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合同项目计划的编制、申报、汇总、执行、调整;3。负责对方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许可证等资信材料的审查、存档。4。组织中心所有合同的签定,审查合同条款,对符合签定程序、内容合法的合同进行签章5。负责合同会签中价格的谈判;6。对所签章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合同验收工作。7。负责对所签章的合同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册、整理归档。8。按集团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中心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9。协调中心有关部门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手续负责中心合同纠纷的调解及诉讼工作。第七条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具体合同项目的部门承办部门对质保期内的合同履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企管部、财务部及中心领导汇报。合同承办部门具体职责包括:L负责对方单位的资信调研,参与标的物的选型。对签约方的资信情况负责。3。负责可行性论证、对方单位的资信调研及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编写调研报告;4。负责合同会签前有关资料的准备5.参与合同会签中价格的谈判;负责生效合同的履行,并督促对方履行合同;负责保管履行完毕的相关资料(包括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8。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产生的争议,及时向企管部和中心领导进行汇报。第八条严格合同财务管理.财务部具体职责包括:1.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负责所签约合同的结算(包括预付款、定金、货款、质保金);2。各类合同的付款方式、结算期限由财务部把关。3。参与合同会签中价格的谈判J4.参与合同验收工作。第九条中心签定的各类合同及协议必须加盖中心公章,否则中心不予承认。第十条合同签定应按照程序进行不符合操作程序的合同,综合部不予盖章。第十一条对所签合同事项不了解或有疑问而承办人又不能说明,或以其它形式规避合同、协议审查,综合部不予盖章。第十二条严禁以中心内部单位作为签约主体对外签定各类合同及协议。第三章合同调研与审批第十三条签定合同前,承办部门应明确项目的质量技术要求、规格型号等调研内容,按照有关比价采购的规定,必要时企管部、财务部、承办部门等组成调研小组共同进行市场调研,调研小组必须由三个部门的人员组成。第十四条调研时要收集尽可能多家厂商资料和市场信息,综合权衡质量、价格、资本技术实力及规模、品牌信誉、运距、售后服务等因素,提出两家以上备选单位,在质量、价格等符合中心要求的前提下,初步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并确定合同最高限价。第十五条对数额较大、技术性较强的合同,由企管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合同相对方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现状、技术条件及信誉等情况进行调查,出具《资信调查报告》,对通过资信审查的相对方进行商务谈判。第十六条调研结束后参与部门应共同写出书面调研报告,报中心有关领导审批后,确定合同签约方第十七条经调研后已确定厂家的,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