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细则考核牵头单位综合经济(18分)地方财政收入(3分)以上年实绩为基数,增幅高于市平均水平且在同类型镇乡街道中排第一位的得3分,最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余分档计分;增幅低于市平均水平的,按比例计分,最高不超过满分的80%;负增长不得分
财政局地税收入(2分)增量、增速各1分,完成任务且在同类型镇乡街道中排第一位的得2分,最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余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比例加倍扣分,且考核得分不超过满分的80%
增收节支(1
5分)工业企业主辅分离税收或体制外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各得0
5分,否则不得分;预算内或预算外有结余的,各得0
25分,否则不得分
债务管理(1
5分)以上年政府性债务余额为基数,消化30%以上得1
5分,消化10%—30%得1分,消化10%以下得0
5分,比上年增加不得分,无债务得1
国税收入(2分)以上年国税收入实绩为基数,达到上年水平的,得1
5分;每增1%加0
02分,每减1%减0
01分,最高限加0
5分,限扣0
国税局科技创新(3分)引进科技项目数和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数各1
5分,排同类型镇乡街道第一位的得满分,最后一位得满分的90%,其余按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得分不超过满分的80%,并视完成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科技局品牌建设(2分)制订品牌培育规划,重视创牌引导、培训工作,创牌工作有创新,得0
5分;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东阳市级品牌的每只分别得2分、1分、0
3分;农产品参加博览会获国家级、省级金奖的每只分别得1分、0
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粮食生产(1
5分)按粮食生产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示范畈建设、机插面积及插秧机推进考核
完成任务中排第一位的得满分,最后一名得满分的90%,其余分档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得分不超过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