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1页中国饭店管理公司运营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饭店管理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中国饭店管理公司的综合素质,维护饭店业主、管理公司、饭店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旅游饭店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特制定《中国饭店管理公司运营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
第二条《规范》所称饭店管理公司是指,以一座或者若干座直营饭店为载体,拥有独立的服务品牌、管理模式和市场营销渠道,以其特有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向饭店输出管理,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规范》所称管理模式,具体包括规范化的饭店组织形式与管理机制,清晰的客源市场定位、标准化的服务流程、服务和技术标准、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以及一套服务质量检验与控制体系
第三条仅仅从事饭店咨询业务,不涉及委托管理和特许经营等业务的咨询机构不在本规范所界定范围内(关于委托管理、特许经营的含义请参照本《规范》第八条和第二十五条)
仅为饭店提供咨询、客源组织、人力资源培训与中介等服务,但无独立品牌与管理模式的公司也不是本《规范》所界定的对象
第四条饭店管理公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所管理饭店创造商业和社会价值
第2页共21页第1页共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1页第二章饭店管理公司实体规范第五条饭店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商号;(二)具有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必备设施及注册资金;(三)饭店管理公司的总经理应具有三星级以上饭店,或者从事过连锁商业机构的高级业务管理工作经历,接受过高等教育,并获得国家行业主管机关认可的岗位资质证书;(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应具备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