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心射击馆、食堂及箱式变建筑物拆除工程及残值回收合同甲方(发包人):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作为拆除工程(暂定名,简称“本工程”或“工程”,包括残值处理)的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残值回收(以下简称“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体育中心射击馆、食堂及箱式变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及残值回收2
项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3
项目内容:对体育中心射击馆、食堂等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对拆除物料残值进行回收处置、清运拆除物料
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
承包范围:1
1拆除项目地块上建(构)筑物,拆除时间及节点由甲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1
2变卖处置拆除物料资产残值;1
3清运拆除物料;1
4确保拆除项目地块上建(构)筑物及清运拆除物料通过甲方验收及获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合格
5拆除范围包括珠海市体育中心射击馆、食堂及箱式变附着物等内容
甲方有权对本项目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乙方不得有异议
承包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拆除物料资产残值减去建筑物拆除工程款的拍卖底价,及乙方自愿加价的总价款
承包风险:3
1甲方有权根据建设需要安排进场开工日期,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甲方指定的进场施工时间;3
2鉴于拟拆除建筑物是分批拆除,待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需按照周边道路通行时间及周边地区许可的时间、许可的运输方式安排人员、设备、材料等进场、撤场和施工,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同时不得以此作为延长工期的条件;3
4乙方应踏勘现场、自行掌握现场及附近工程的详细情况(包括临水、临电的接驳及布置,受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