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租地合同书甲方:(租赁)乙方:(承租)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变压器1
22亩耕地租给乙方修建大棚,为预防在种植、收缴租金期间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变压器台,东西长米,南北宽米,总面积1
22亩,东至大路,南靠胡秉元地,西邻胡广彦地,北接黄登平地
(耕地面积不包括地北给胡广彦留的一条灌溉渠)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二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一年每年每亩租金1000元,于当年月日前结清,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必须在第二年三月份前全部结清,如乙方不按时交纳,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以求甲方谅解
第四条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愿再高大棚栽培种植,应将大棚围墙挖到推平用水浸泡使土地恢复原样才能交付甲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