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合作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有效配置社会资源,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甲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xxxx公司xx分公司(在本协议中可简称*、公司"现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甲方广西分公司合作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偷容1
1甲方聘任乙方为分公司总经理并授予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同时在总公司网站对外公示,以增加乙方的公信度),1
2乙方作为广西分公司负责人只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从事甲方营业执照所允许的经营活动,从事该地区以外的经营活动须经甲方授权并报甲方备案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甲方不再与第三方合作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甲方在广西分公司辖区内或通过该分公司直接进行的经营活动,全权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应保障给予乙方合法利益
甲方积极向当地建委报备案,必须具有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职称的人员,保障分公司的正常运营
3乙方进入分公司后,其带进的工程项目可由乙方以分公司名义自行安排施工,也可委托甲方安排施工
第二条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浪为十年,即从领取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满十年
分公司单独建账,设立独立银行账户,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
第三条合作基本薪酬约定3
1津合同的定乙方的薪酬按以下两种方式获得:(1)按乙方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比例逐年递增的方式获得:1)、合同签约当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2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
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2)、合同签约次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3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
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3)、合同签约第三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4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
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4)、合同签约第四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5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
每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