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永恒不断的创造,因为在它内部蕴含着过剩的精力,它不断流溢,越出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它不停地追求,以形形色色的自我表现的形式表现出来
--泰戈尔急件中国建设银行文件建总发〔2009〕63号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为贯彻落实银监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8〕84号,以下简称《指引》)的有关要求,推进我行并购贷款业务的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已按照规定报银监会审查通过,现将该《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文件印发你分行,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研究《管理办法》,结合各分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分行并购贷款业务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并购贷款是一项新业务,与传统信贷产品有很大不同,具有风险大、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各分行要在充分了解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的基础上,本着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谨慎操作,积—1—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购贷款业务
二、认真做好对并购贷款需求的分析和筛选工作
对于没有实现吸收合并或实际控制目标企业的贷款申请不能纳入并购贷款的范围
各分行在推进并购贷款的初期,应先选择国家政策支持、大企业并购等风险相对容易控制的并购贷款进行试点
并购贷款应优先支持有利于我行信贷结构调整的客户和项目,我行并购贷款业务推进的思路和策略为:1
优先考虑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重组,如钢铁、汽车、电力、煤炭、水泥等行业的并购贷款需求
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的并购贷款谨慎介入
优先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和其他大型企业的并购;支持效益好、行业排头兵、高技术企业的战略性并购,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优先开展风险较低的公司融资类并购贷款业务,审慎开展风险较高的结构融资类并购贷款业务,严格控制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