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0页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产品的销售行为以及与产品营销相关的经营行为,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营销合同的管理工作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避免集团公司对外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提高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对外签订的营销合同,具体包括产品销售合同、与产品营销相关的其他合同
产品销售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各事业部、分子公司作为卖方与作为买方的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就集团公司主营产品(液奶、冷饮、奶粉、酸奶)的销售而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销售、经销、代销、批发、产品配送等
与产品营销相关的其他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各事业第2页共20页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0页部、分子公司作为合同一方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就集团公司主营产品营销相关的经营行为而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店、堆头/售点陈列、促销、冰柜投放、费用补贴、买断、专营、广促物资的设计与采购、路演、物流运输与配送、办公房屋租赁、库房租赁、仓储等
第三条非主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速冻、饲料等产品)的产品销售合同及与产品营销相关的其他合同的管理办法由受集团公司委托行使管理权的事业部参照本办法拟订,由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法律事务室等部门会审后,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以事业部或子公司名义发布
第四条为稳定集团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凡直接与集团公司或事业部、分子公司就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