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台县委宣传部文件高宣发〔2011〕79号中共高台县委宣传部高台县文明办关于对2011年度省市驻高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的通知省、市驻高各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2011年度三位一体责任书考核的总体要求,经县委分管领导同意,县文明委将对省、市驻高各单位《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一、考核时间2011年11月24—25日二、考核分组第一组:邓礼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陈吕县国防教育办副主任王爱军县委讲师组组长11月24日上午:农村合作银行、建行11月24日下午:工行、农发行11月25日上午:人行、农行11月25日下午:寿险公司、财险公司第二组:顾德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未成办主任王建生县委党员教育组组长杨延荣县委宣传部干部11月24日上午:国税局、烟草专卖局11月24日下午:盐务局、工商局11月25日上午:邮政局、电信局11月25日下午:移动公司、新华书店第三组:陈正军县文明办副主任田伏其县委宣传部干部张国福县委宣传部干部211月24日上午:中央储备粮高台直属库、临清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11月24日下午:气象局、电力局11月25日上午:技术监督局、地税局11月25日下午:联通公司、公路段三、考核方法和具体要求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对照责任书内容撰写自查报告,并将一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对照责任书内容进行认真归纳整理,填写《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获奖情况登记表》、《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性工作申报表》,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在《人民日报》、《甘肃日报》、《张掖日报》等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稿件以原件为准进行登记核实;向县委研究室、县委督查室、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广电局报送的稿件以相关单位提供的依据为准,时间截止到2011年11月30日,有异议的以核实的情况为准。获奖情况填写本单位2011年度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受到的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个人获奖不计在内)。附件:1.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获奖情况登记表32.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性工作申报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4附件1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获奖情况登记表申报单位(盖章):序号奖项名称获奖时间颁奖单位奖励文号备注1第二届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11.5甘肃省人力和资源保障厅;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企业联合会22011年度黄金客户2011.6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反腐倡廉知识竞赛团体优胜奖2011.11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兰州分公司5附件2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性工作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序号创新工作名称工作内容摘要突出工作成效备注67第8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8页共9页第9页共9页第8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9页共9页主题词:精神文明考核通知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中共高台县委宣传部2011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