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报送《保险公司治理报告》的通知保监发改[2010]169号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报送《公司治理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87条和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一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二、公司治理报告应同时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送中国保监会,电子形式应同时以WORD和PDF格式报送至cg@circ
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设有董事会的外资保险公司,应当遵循《指引》和本《通知》的要求报送公司治理报告
附件:公司治理报告范本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公司治理报告范本)××公司××年度公司治理报告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号码:报告时间:声明本报告于×年×月×日召开的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就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公司印章年月日引言:公司概况:1、公司成立时间、性质、注册地、发起设立等基本情况
2、公司企业文化、经营理念
3、省级分公司数量及分布,报告期内的省级分公司的增减情况
4、报告期内业务经营情况,包括总资产、保费规模、利润、偿付能力等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章程修改情况修改时间修改原因主要内容表决情况核准情况备注说明:1、修改时间是指报告期内公司修改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做出的日期
2、修改原因包括相关监管制度发生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更
3、章程修改内容较多的,公司应对相关内容进行提炼、归纳,简要列出主要修改内容
4、表决情况是指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正案时的表决结果,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请列出投弃权或反对票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和比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