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基本知识与理赔案例分析第一节总则一、工程量清单细目第100章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101-1保险费-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总额102-1竣工文件总额102-2施工环保费总额103-1临地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总额103-2临时工程用地m2103-3临时供电设施m2-a设施架设、拆除总额-b设施维修月103-4电讯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总额103-5供水与排污设施总额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二、基本知识(一)保险费1、工程保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2、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以及诸如此类的设备。3、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二)工程管理1、竣工文件1-1、当分部工程完成时,承包人须按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将上述原始记录、施工记录、进度照片、录像等资料编订成册、并复印2份,提交监理工程师。其中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各保存一份,原始资料由承包人保存。1-2、当工程接近完成时,承包人须按交通部[1995]1081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编制交工验收所需的竣工文件6套,包括竣工图表,设计、施工文件两部分。该文件应在交工验收前56d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第1页共215页2、施工环保2-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业主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2-2、承包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2-3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为此,承包人应使施工场地砂石化或保持经常洒水,使得施工场地旁的农田作物绿叶无扬尘污染。2-4沥青混凝料应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搅拌场站必须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的下风向处,且不能采用开敞式或半封闭式沥青熬化作业。2-5、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当施工工地距居民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承包人不得在夜间安排噪声很大(55dB以上)的机械施工。2-6、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时处理,运至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充置,应注意避免阻塞河流或泄洪系统和污染水源,并防止汛期淹没农田或村庄。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则必须设法防止散失。2-7、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环保标准后,才能排放到河流或沟溪中。承包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道、或灌溉系统中。承包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道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河道冲刷、水流污染。2-8、保护农田排灌系统。当路线经过农田灌溉区域时,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以保证不影响或中断农田的排灌作业。修建的临时设施应保证施工不影响当地农田的高峰排灌作业。在软土地区施工时,应注意路堤沉降对水源和排灌系统的影响。承包人应根据路线经过水田地区的情况,拟定需采取措施,确定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对他所采取的临时措施承担全部责任,由于措施不力,给当地农民造成损失,承包人应负责予以赔偿。2-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漏失等原因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应自负后果。(三)、临时工程设施1、临时道路、桥涵1-1、承包人应将拟修建的临时道路和桥涵的详细设计与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1-2、修建的临时工程应包含设置标志、护栏、警告装置以及其他工程安全设施。临时道路、桥涵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