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城市总体规划(草案)第一章总则1
1为适应郯城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城市建设提供管理依据,特制定本城市总体规划
2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适用于县域范围,其它部分适用于城区规划范围
3本规划为郯城县规划建设指导性文件,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循本规划
4规划依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1
3《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0年)》;1
4《临沂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1
5《郯城县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1
6《郯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1
7《郯城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1
8郯城县《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几点意见》1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建设部1
10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1
5规划指导思想1
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面向未来
从区域与城市的长远发展着眼,建构具有较强应变能力和超前意识的新城市空间结构
2强化城市规划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有机结合,面向市场,从城市竞争力分析入手,合理配置城市资源,增强城市集聚功能和辐射力,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3因地制宜,强化城市特色
发挥城市资源优势,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塑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城市形象
4树立城市经营理念、强化规划实施
通过城市功能整合、资源配置、环境优化,盘活土地、促进流通、培育市场、有效经营城市强调规划的延续性,远近期结合,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6修编重点1
1建立完善的县域城镇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根据新的发展要求和机遇,重新论证城市性质,预测城市规模
3开拓新的城市发展空间,组织城市空间结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