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七省市将继续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用途除发放失业保险金外,东部七省市的失业保险基金不但能够继续投向更宽泛的用途,地方政府对基金的使用权限也将扩大
以上决定是在2009年6月3日由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会议上做出的
会议提出了若干就业激励措施
2006年1月的东部七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已于2008年底告一段落,会议宣布了继续试点的决定
该会议还指出,4月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365万人,农民外出打工人数也有较大恢复,扭转了去年四季度以来的下滑趋势
会议传达出决策层对于就业形势的关注,但激励政策当中,“增量”并不算多,其中除对中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外,主要的激励措施即为上述七省市试点的继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之所以延长试点时间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东部七省市受到经济危机冲击较大,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任务更为紧迫,延长试点时间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作用;二是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仍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需要进一步探索以为全国推广及社会保险法立法提供经验
早在200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即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要求东部地区在认真分析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状况、统筹考虑地方财政就业再就业资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进行“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
2006年1月,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七省市被确定为试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其中,北京、上海两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后,可在五项支出外增设支出项目
而其他五省要突破此五项支出范围,必须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方能实施
人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延长试点时间,最重要的突破就在于扩大了京沪之外五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