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施绩效管理的依据根据中移港([2002)]第2号《关于印发〈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职位、薪酬、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京移人发([2002)]180号《关于印发〈北京移动有限责任公司职位、薪酬、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精神,为了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完善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管理,提升员工价值,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管理的原则1、分层分类,逐级负责的原则
根据职位性质进行分层分类,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负责管理
2、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整个绩效管理过程应当建立在员工(部门)与直接上级充分沟通基础上,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
3、注重过程强化的原则
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中日常绩效指导和定期绩效回顾,以确保企业目标的达成
4、结果与奖惩挂钩的原则
绩效结果应与薪酬调整、职位变动、培训发展相联系,达到有效激励员工的目的
15、员工绩效计划与公司经营目标同步的原则
员工的绩效计划应当紧密围绕公司经营目标,通过员工个体绩效目标的完成来保证公司的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绩效管理实施的对象1、各一级经理所辖部门集合2、各二、三级部门3、与公司建立有效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第四条绩效管理的实施周期实施绩效管理的工作周期,原则上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绩效计划的时间为当年1月至3月,绩效指导贯穿全年,7-8月进行年中绩效回顾,公司全面进行绩效评估的时间为当年12月次年1月至次年2月,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实际进行月度、季度评估
第五条绩效管理的权限公司一级正经理(即公司总经理)的绩效管理由中移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和中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负责
公司一级副经理所辖部门集合的绩效管理(即一级副经理的绩效管理)由公司一级正经理负责
公司二级部门的绩效管理(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