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半导体所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施工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对所内房产进行管理,更好地为全所各部门服务,确保使用安全,各部门房屋(包括其他单位租用房)的装修、改建按本办法进行管理,请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第二章装修、改建项目申请第二条科研用房的装修、改建必须由用房部门提前向基建园区处提交书面申请及《所实验、办公用房装修改建申请单》,申请内容应包括:改造地点、改造内容条件、改造方案、改造必要性,改造后使用特殊气体、试剂或可能产生振动、噪音等特殊情况。基建园区处根据申请内容组织科技处、财务处、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商审批,重大改造需报所务会审批。《所实验、办公用房装修改建申请单》批复完成后交基建园区处备案。第三条办公用房及其它部门用房的装修改建,必须先向基建园区处提交书面申请,基建园区处视工程情况报所主管领导审批。申请部门填写《所实验、办公用房装修改建申请单》(科技处意见不需要填写),《所实验、办公用房装修改建申请单》批复完成后交基建园区处备案。第三章装修、改建项目方案审核第四条科研用房的装修、改建方案应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实验室改造条件要求、改造工程方案、预算;对有振动、噪音等有可能影响他人工作的问题必须明确解决办法。办公用房的装修、改建方案可由施工单位出具。方案由基建园区处会同同运行保障部、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协助进行审核。施工应按审核后的方案实施。如有涉及安全、使用功能变化的,需提前与基建园区处沟通,经主管人员同意后实施。第四章工程发包与合同签订第五条装修、改建项目根据《半导体研究所基建维修项目工程发包及相关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半发建字〔2007〕9号)规定方式进行发包,由申请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基建园区处协助进行合同审核。合同签订后应交一份合同原件在基建园区处备案。第五章工程开工及过程管理第六条为使施工过程能够得到有效监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与所综合办公室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办理出入证后方可进场,同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区域明显位置(例如:房间门口)张贴《实验、办公用房装修改建施工许可单》后方可开始施工。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而直接进场施工的单位,综合办公室有权进行处罚,罚款额度为1000-2000元。对未张贴《实验、办公用房装修改建施工许可单》进行施工的单位,物业保安有权要求立即停工,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并处以施工单位200元罚款。第七条施工过程中由开工证中明确的相关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施工材料进场及隐蔽工序完成进入下一工序前,必须请基建园区处或运行保障部主管人员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书面相关材料,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或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违反此规定,补办检验、验收手续的,处以施工单位200--1000元罚款。无法检验的隐蔽工程或材料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工期拖延的等相关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八条施工过程中需要停水(自来水、软化水、纯水)、停电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1-2天向运行保障部提交书面申请,运行保障部核查后配合实施。因私自停水、电等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同时处以施工单位1000--3000元罚款。第九条施工过程中,房屋的使用部门应严格监督、控制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有噪音、震动或扬尘等可能对他人造成影响的,应尽量安排在周末或下班后实施,最大程度减小对周边部门的工作影响。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暂时存放的材料和垃圾只能在指定位置堆放。违反以上规定且不听从劝阻、改正的,物业或主管部门可以下令停工整改,并处以施工单位500--2000元罚款。第六章工程验收第十条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园区基建处会同相关人员协助使用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前,改造项目不能投入使用。现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提交全部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