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年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协议甲方(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乙方(生产企业):丙方(配送企业):、标的及产品有效期本协议的标的是乙方在浙江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上的放射影像类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具体见附件一
乙方所提供产品交货时剩余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
、采购采购周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采购价格: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通过协商制定产品阳光采购价格,具体产品价格见附件一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修改附件产品价格
交付地点和采购数量:以网上交易电子订单为准
、付款医疗机构向丙方回款,回款时间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天内
丙方向医疗机构开具相应的发票
、包装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配送乙方指定丙方作为本协议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产品的配送企业,经乙方提前书面通知,可变更该等配送企业
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直接向丙方下达订单
乙方应保证丙方能在确认订单后的小时内送达,确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告知医疗机构且最长不超过小时,节假日不予配送
、质量保证及检验乙方按协议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与申报网上阳光采购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医疗机构在接收产品时,应当场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质量要求的有权拒绝接受
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
医疗机构对送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非质量原因医疗机构不得退货
、乙方履约义务乙方应保证丙方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
缺货是指丙方未能响应网上交易电子订单或未能按要求及时供货的情形
第2页共4页第1页共4页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