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前言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4427:1996《供水用聚乙烯管材规范》本标准与ISO4427:1996的主要差异为:1.本标准仅包含PE63、PE80、PE100材料制造的管材,不包含PE32、PE42材料制造的管材;2
本标准增加了定义一章;3.对管材的性能要求,增加了"断裂伸长率"项目;4.增加了"检验规则"一章;本标准与GB/T13663-1992的差异为:GB/T13663-1992《给水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材》未采用国际标准制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13663-1992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塑胶事业部;参加起草单位: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研究所、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北京市塑料制品厂、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逊、谢建玲、冯新书、李养利、刘雨生
1、范围准规定了用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的材料,经挤出成型的给水用聚乙烯管材(以下简称"管材")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还规定了原料的基本性能要求,包括分类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用PE63、PE80和PE100材料(见4.1)制造的给水用管材
管材公称压力为0
32MPa~1
6MPa,公称外径为16mm~1000mm
本标准规定的管材适用于温度不超过40C,一般用途的压力输水,以及饮用水的输送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18一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ISO291:1997)GB/T3681-1983塑料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