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公司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公司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实施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需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劳务作业分包的定义及范围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其范围包括: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木工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架线作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劳务分包管理流程(附件1)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的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书记及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公司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劳务合同管理以及主管部门为施工生产科,并设不少于1名的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有:(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地区劳务管理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劳动力使用计划
(三)负责组织劳务分包企业入围审核和作业队伍资格等级考评,发布年度《劳务合作企业预审登录名册》
(四)负责组织监督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组织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及人员备案工作
(六)负责组织劳务用工及劳务费支付情况的检查、指导及监督工作
(七)负责组织劳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劳务管理评比表彰工作,推广先进经验
(九)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劳务纠纷
1(十)负责组织对进场的劳务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公司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参与劳务分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