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国防生军政训练实施办法华交学〔2004〕27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部、南京军区关于国防生军政训练的一系列指示,规范国防生军政训练组织与实施,提高国防生军政训练效果,打牢国防生的军政素质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国发[2000]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总参谋部、总政宣传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和南京军区《国防生军政教学大纲》规定为依据,参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尊重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规律,坚持学历教育与军政基础训练相结合,突出重点,科学施训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华东交通大学国防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国防生军政训练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会同选培办共同拟制国防生大学四年军政训练教学计划,负责安排教室、校内教师授课、考试、发放教学经费,负责检查教学计划落实,现选培办共同负责教学资料的整理保管
第五条选培办负责日常军政训练组织与实施;承担部分军政训练课目的授课任务;聘请校外授课教师,考评教学效果,会同承训单位共同拟制国防生暑期军政训练计划和当兵锻炼计划
第六条国防生暑期军政训练基地负责国防生暑期军政训练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以及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鼓励教师讲授军政训练课,支持动员国防生积极参加军政训练
第八条学工处会同选培办做好军政训练中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
第九条后勤集团负责协调食堂搞好国防生寒暑假集中军训期间的伙食保障
第三章教学计划第十条国防生军政课程教学主要安排在早操、双休日和暑期集中军训等时间
军政课程教学分为八个阶段,即新生入学军训、第一学年、第一暑假、第二学年、第二暑假、第三学年、第三暑假、第四学年,每一训练阶段制定相应训练内容
(一)新生入学军训1、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学会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养成姿态端正、军容严整和有礼节的良好习惯,动作达到整齐划一、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