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国家及陕西省有关血液管理文件第一节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节医疗机构输血管理办法第三节成分输血指南第四节自身输血指南第五节内科输血指南第六节临床外科、妇产科输血指南第七节临床儿科输血指南第八节无偿献血者及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九节卫生部关于发布《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第十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4号《血站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第十一节卫生部文件,卫医发(1995)第6号“关于加强血液管理的通知”十二节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卫医发(1995)11号、17号、19号、36号及对(95)6号文更正说明的函等五份文件的紧急通知:(95)陕卫医自175号第十三节陕西省卫生厅文件,陕卫医发[1998]83号“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取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前再次复检规定的通知”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第十四节陕西省卫生厅文件,陕卫医法[2003]107号“陕西省卫生厅血浆管理的通知”医疗机构输血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和成份血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原料血浆,除批准的科研项目外,不得直接使用脐带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
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