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2001]739号文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监督[2001]1086号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40000000014746
第三条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09年12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邮政编码:523325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