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VIP免费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_第1页
1/74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_第2页
2/74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_第3页
3/74
第1页共7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4页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文件计价格[2000]55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标准的通知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财政厅(局):现将调整后的《渔业船舶检验计费标准》和《船用产品检验计费标准〉(附后)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计费规定同时废止。二、执收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指定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第2页共74页第1页共7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4页三、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也不得以其他名目收取费用,并在收费场所显著的位置公布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附件:一、渔业船舶检验计费标准二、船用产品检验计费标准二OO五年五月十二日主题词:渔业船舶检验收费通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计经委)渔业船舶检验计费标准目录第3页共74页第2页共7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4页1.总则2.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审查3.建造检验3.1一般规定3.2船舶构造(船体和舾装)3.3轮机3.4电气设备3.5轮机自动化3.6冷藏装置3.7锅炉3.8载重线3.9吨位丈量3.10稳性批准3.11消防设备3.12救生设备3.13航行设备3.14信号设备3.15无线电通讯设备3.16防止油类污染3.17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第4页共74页第3页共7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74页3.18防止船舶垃圾污染3.19渔捞设备3.20起重设备4.营运检验4.1一般规定4.2船舶构造(船体和舾装)4.3轮机4.4电气设备4.5轮机自动化4.6冷藏装置4.7载重线4.8吨位丈量4.9稳性批准4.10消防设备4.11救生设备4.12航行设备4.13信号设备4.14无线电通讯设备4.15防止油类污染4.16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4.17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第5页共74页第4页共7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74页4.18渔捞设备4.19起重设备4.20坞内检验4.21尾轴抽出4.22锅炉4.23修理检验5.拖航检验6.临时检验及其他6.1临时检验6.2公正检验6.3展期检验6.4免除证书的签发6.5船舶使用石油液化气设备安全检验6.6损坏检验6.7临时适航性检验6.8远洋渔船勘验检验6.9境外检验6.10渔船设计单位资格认可6.11渔船修造厂资质等级认可7.证书和检验报告第6页共74页第5页共7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74页第7页共74页第6页共7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7页共74页1.总则1.1本规定适用于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渔业船舶检验的计费。1.2检验费按下列公式计算。F=N*C*K式中:F——应收的检验费或认证费(元)N——基数(元)C——系数:由船舶的类型、结构装置和船龄确定。本规定未特别指出者,C取1.0K——因素:国际航行渔业船舶k值为1.26、Ⅰ类航区渔业船舶k值为0.9、Ⅱ、Ⅲ类航区渔业船舶k值为0.63、内陆水域渔业船舶k值为0.54、其他船舶k值为1.0。1.3渔业船舶检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按本款规定交纳检验费:1.3.1渔业船舶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审查费在审查完毕收到退审文件前一次付清。第8页共74页第7页共7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8页共74页1.3.2新建渔业船舶检验费分三次交纳:安放龙骨时交纳30%,船舶下水时交纳30%,检验工作结束交纳40%。1.3.3营运船舶检验费在检验完毕领取证书、报告时一次付清。1.3.4申请人应在收到检验费帐单15天内,交纳检验费。逾期末交纳者,每日按应交检验费总额的2‰加收滞纳金。1.4验船师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驻地的市(县)辖区之外,开展船舶检验所必需的差旅费、交通费以及通讯联络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1.5申请检验的船舶如不在原来约定的地点,或者由于申请...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