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荔城客运站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1.1招标目的1.1.1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1.2项目概况1.2.1工程名称:增城市荔城客运站工程方案设计。1.2.2工程位置:增城市荔城街五一村路。1.2.3工程范围:客运站及周边场地建设。1.2.4规划用地文件:\。1.2.5项目批准文件:增市长纪要【2009】13号。1.2.6资金来源:自筹。1.2.7投资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建安费用3500万元;1.2.8招标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09年12月,竣工日期为2010年6月1日。1.3前期服务机构1.3.1机构名称:无。[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4投标资格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并同时具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4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注释]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1.5购买招标文件1.5.1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09年10月13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1.6现场考察1.6.1集合时间:待通知。1.6.2集合地点:待通知。1.7费用工程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17万元。其中方案设计为人民币10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3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1.5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6名的投标人1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7至8名的投标人0.5万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注释]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