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第一章总则第1
1条本规范适用于冶金、石油、化工、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等行业的碳素钢、合金钢、不锈钢、铸铁、有色金属工业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其设计压力为3毫米汞柱(绝压)~1000公斤力/c㎡(表压,下同),设计温度为-200~850℃
2条本规范不适用于:一、设备本体所属管道;二、仪表管道;三、非金属管道;四、核动力管道;五、矿井专用管道;六、干线管道〔注〕
3条工业管道施工可按设计压力为主要参数分级进行,见表1
3管道分级注:工作压力≥90公斤/,且工作温度≥500℃的蒸气管道可升级为高压管道
注:①将煤气由开采或生产区域送至城市居民及工业企业的煤气管道;②将石油由主泵站送至炼油厂及转运基地的石油管道;③将石油产品由工厂的主泵房站送至储运基地、码头与栈桥的管道;④穿越海底或跨越江河的输油、输气(汽)管道
4条工业管道施工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一、设计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施工图纸业经会审;二、施工方案业经批准,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已经完成;三、材料、劳动力、机具基本齐全;施工环境符合要求;施工用水、电、气等可以满足需要,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5条工业管道施工应按设计进行,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经设计部门审批
6条管道安装应与土建及其他专业的施工密切配合
对有关的建筑结构、支架、预埋件、预留孔、沟槽、垫层及土方等质量,应按设计和相应的施工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7条管子、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和维护,不得混淆或损坏
不锈钢、有色金属应避免与碳素钢接触
8条管道内部防腐、衬里等,应按专门的规范执行
9条工业管道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子、管道附件及阀门的检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