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中机能源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二O一五年九月1前言为规范公司、项目部光伏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2008版),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新制定标准;本标准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本标准由如下部分组成:1
光伏与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光伏与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
光伏与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光伏与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
本标准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参建责任主体单位的执行、检查及记录做了统一规定,尽可能地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1光伏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的过程就是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过程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与建设工程日常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紧密结合,监督检查应与管理体系合规性检查有机结合,切忌“两层皮”和形式主义,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增加额外的负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参与其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均应贯彻执行
第二章强条实施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在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前,应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
第二条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由项目监理部和各参建单位项目部组成
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职责为:1负责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领导工作,负责技术管理,负责《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