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6页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总则防范财务风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险,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第二条在安徽省设立的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社、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行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社实行“统一制度、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
以实现持续经营、提高经营效益和实现价值最大化为财务管理目标;以依法合规、防控风险、提高资源配置率为财务管理重点
综合运用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筹集资金,配置资源,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如实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等财务管理活动
第四条行社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五条行社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
第2页共46页第1页共4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6页按规定,接受财务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管理
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征税管理
财务处理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依法进行纳税调整第六条行社在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财务主管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复印件
若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财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变更文件复印件
行社应按规定在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按财务隶属关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