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宜昌市司法局宜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宜法治办〔2009〕10号关于开展“法治摄影、书法、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宜昌开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各地司法局、文联,市直各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2009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第四年,又正逢建国60周年,为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在全市开展“法治摄影、书法、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服务科学发展,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普法成果,传承法治文化”。二、主办、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单位:市司法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协作单位:市摄影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美术家。三、参评范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摄影、书法、美术爱好者;摄影、书法、美术专业工作者;社会各界摄影、书法、美术爱好者均可投稿。四、作品内容和形式(一)作品内容:主要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结合建国60周年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深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特第3页共10页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0页别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及社会热点宣传改善民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本此参评作品要求每件作品尽量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和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力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既要充分体现法治内涵,又能展现摄影、书法、美术的艺术追求。(二)摄影作品1、可使用任何品牌的传统和数码相机及胶片;(数码照片可以压缩,但不能进行PS);2、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3、不接受反转片,不接受网上投稿;4、作品尺寸:单幅作品10寸。组照每张8寸(每一组照不低于4张)并请粘连在一起。作品请勿寄送底片。(三)书法作品1、书法作品征稿仅限毛笔作品;2、书法作品最小不小于4尺对开,最大不超过6尺;3、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现代书法请附释文)。(四)、美术作品1、以国画为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漫画均可;2、作品最短边不小于0.5米,最长边不超过2米。第4页共10页第3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0页五、作品报送要求及评选方式:(一)作品报送:1、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09年10月16日;2、摄影、书画作品无需装裱,入围作品由活动主办单位统一装裱。入围摄影作品需提供作品光盘,以便放大和宣传使用;3、参评作品作者要填写《参选作品标签(样式)》(附件2),附在作品的右下角;4、县市区参评作品由县市区依法治县(市、区)办公室和县市区文联负责收集上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参评作品由各单位直接报送到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二)作品评选由本次评选活动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摄影、书法、美术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设优秀奖和组织奖若干名。(三)颁奖时间及方式主办单位将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对获奖作品进行公开展出并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作者和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六、相关要求第5页共10页第4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10页(一)高度重视,踊跃参与。全市开展“法治摄影、书法、美术”作品评选活动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参加到此项活动中来。本次活动将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二)广泛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