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广东省水利厅二○○八年五月前言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社会经济、农村城市化和城市工业化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区域和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广大的丘陵山区,特殊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象条件和区域生态环境,导致山洪灾害不断发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常受到威胁;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未能得到全面治理,直接影响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
我省丘陵山区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仅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分别于1994年、1997年、2002年、2006年和2007年发生了五次较大的暴雨洪灾,尤其以2002年“8
6”特大洪灾和2006年“7
15”最为严重
据《广东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调查资料,以2000年底为基准年统计,小流域山洪灾害直接威胁着丘陵山区77万城镇人口、308万农村人口和固定资产达312
0亿元、年产值331
5亿元的工矿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达677
9亿元基础设施的安全,威胁人口占全省人口总数的4
因此,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政策,改善我省丘陵山区小流域内群众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治理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和面源污染,从根本上解决小流域的安全、生态、发展、和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意义重大
近年来,随着城市防洪和防灾减灾工程的实施,大江大河和县级以上大中城市的防洪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但我省境内山地和丘陵广布,针对丘陵山区山洪及其引发的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的防1治工程还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缺乏较系统、完整的防治规划
为保障丘陵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广东省2010年进入宽裕型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提高防御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的能力,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007年6月6日至9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率领省政府办公厅、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