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1页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明确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物业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场所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物业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物业的共有部分进行维护、修缮,对物业管理区域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2页共51页第1页共5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1页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产权人
指《房地产权证》上的权属人、房地产购销(预售)合同上的购房人(预购人),或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地产建造人
本条例所称非业主使用人,是指物业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建设单位,是指依法从事物业建设、经营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主管部第3页共51页第2页共5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